意义的淫荡性

意义的淫荡性

从尼采开始,突破了传统主客二元框架下理性对身体的持续压制。尼采认为,肉体是一个大理智,感觉和精神不过是工具与玩物。胡塞尔也试图通过本质直观沟通主客,实现从现象向本质的还原,这客观上在主客之间扫出了一片真空地带,从而为身体在认知中当主角的理论路向铺平了道路。
在胡塞尔清扫出的真空地带,梅洛-庞蒂 (Merleau-Ponty) 用身体的知觉加以填充。他认为,身体是将主客二元联结起来并由此形成一个特定关系网络的最重要单元,身体乃是主客二元发生关系的媒介。
福柯:身体既是意义生成的中心也是抵抗的场所。其权力理论可以被看作 “围绕话语的身体和身体的话语而展开 的一套分析程序”
尼采-身体是权力主体,梅洛-庞蒂身体是认知的关系单元,福柯是权力的客体。

客体的意义由主体和大他者同时决定
早期拉康:客体被简约为自身毫无意义的标 志,因为只有当自身的欲望和大他者的欲望相交时,它才有意义。(不认识的豪车=不是豪车,认识豪车=自身欲望与大他者欲望相交,并将那辆车当成欲望的对象)
齐泽克:客体正在那 ‘在主体之中,又溢出主体之外(in the subject than the subject)' 之物,即我幻象着大他者(因我而着迷)从我这 里看到的东西

意义是回溯性地得到的; 意义来自创伤的符号化;创伤性的内核体现为对象 a, 对象 a 是对原 质的本体论隐喻。由于原质的含义曲折回转、不可把握,这使得 文学文本的意义也始终处于一种游离不定、居无定所的状态之中。 淫荡的原质必然导致淫荡的意义。